# 向傳統親人開炮

誰是我們的親人？ 這是人生需要認識的大問題。

人活一世，難道僅僅是為了活著嗎？ 像蟲子或野生動物或家禽家畜那樣不得不活著嗎？ 人一生若背負著沉重的包袱和壓力苟活一輩子，這樣的人生有什麼意義和價值？

人活著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開心、快樂、自由、幸福，而不是其他。 人活著的目的，根本不是為了贖罪，不是為了完成什麼使命，不是為了什麼責任和義務，不是為了繁衍子孫，不是為了為親人、家庭、政黨、宗教、民族、國家、世界服務，更不是為什麼正義、理想、真理而獻身，而是為了享受人生和生命的樂趣。

人一輩子活得不開心、不快樂、不自由、不幸福，那活著幹嗎？ 那樣的人生對個人有什麼價值和意義？ 死了，太冤枉。

人活一生，要圍繞著獲得開心、快樂、自由、幸福展開，其他任何理由都是對人生和生命的褻瀆和摧殘。

由此，我們需要對“親人”重新定義。

什麼是親人？

答：親人就是給我們帶來開心、快樂、自由、幸福的人或人們。

凡給我們帶來開心、快樂、自由、幸福的人或人們就是我們的親人，凡給我們帶來煩惱、痛苦、悲傷、焦慮、恐懼的人或人們就不是我們的親人。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是不是我們的親人？

這很難說，若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給我們帶來了開心、快樂、自由、幸福，他們就是我們的親人，若相反，他們僅僅是父母的父母而已，不是我們的親人。

父母是不是我們的親人？

這要看父母是不是給我們帶來了開心、快樂、自由、幸福，若沒有給我們帶來這些，反而帶來的是煩惱、痛苦、責任、義務、壓力、壓制和摧殘，父母僅僅是我們的債權人而已，算不上什麼親人。

生我養我就算是親人嗎？

不是！

生我養我是父母的一廂情願，是他們的自覺自願，與我無關。 因為生我，未經我同意，是他們擅自把我帶到了這個苦難重重危機四伏的人間，既然未經我同意或授權把我帶進了這個苦難的人間，就得養我，這天經地義。 不要說生我養我一切都是為了我，千萬不要如此說，因為事實不是那樣，事實是，一切為了你們自己。 如果是為了我，首先就不應該把我帶進這個苦難重重危機四伏的人間，若非要帶進人間，父母起碼要創造好一切讓我開心、快樂、自由、幸福的環境和條件，否則，帶我來人間幹嘛？

兒女是不是我們的親人？

同理，若給我們帶來了開心、快樂、自由、幸福，兒女就是親人，否則，兒女僅僅是前世因緣導致的債權人或債務人而已，我僅僅是為了從兒女身上收債或還債了卻前緣罷了。

兄弟姐妹是不是我們的親人？

難說，就看兄弟姐妹能否給我帶來開心快樂自由幸福了，若能，就是親人; 若不能，兄弟姐妹僅僅是因緣聚合在一起的童年玩伴生命旅途上的同行者而已。

夫妻是不是親人？

有話說「夫妻是冤家」，是不是親人，評判的標準依然是看能不能相互帶給對方開心、快樂、自由、幸福，若不能，算哪門子親人？

七大姑八大姨叔侄舅甥等是不是親人？

當然取決於能否給我們帶來開心快樂自由幸福了。

每一個成年人請仔細盤點一下，實事求是地說說，我們半生所獲得的開心、快樂、自由、幸福到底是誰給帶來的？

我要說，人生的開心、快樂、自由、幸福更多的是大自然給帶來的，也就是上帝帶來的，還有一份是我們自己通過勞動創造和無私奉獻獲得的，還有一份是那些不是親人的親人帶給我們的，而真正的所謂傳統意義上的親人，帶給我們的更多的是煩惱、痛苦、責任、義務、債務、壓抑、桎梏、焦慮、恐懼、失望和絕望。

基督耶穌說的沒錯：「家裡人就是仇人。 ”

想想，前往自由王國的路上，是誰首先扯住了我們的後腿？ 不就是那些口口聲聲說「我這都是為你好」的傳統意義上的「親人」嗎？

再見了！ “親人”！

201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