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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禪院不與任何社會團體合作的原因——給“希望的黎明”建議合作的答覆

雪峰

你好「希望的黎明」先生！

先生心地光明，胸懷開闊博大，意識清明有序，動機善良純正，讀了你的短文感受到一股天地清純之氣在氤氲。 你建議生命禪院“與外界的修行者團結”，“與外界的修行人合作”，起心動念無不純正善良且合理。

但生命禪院不與社會任何團體和個人合作，主要原因有如下三條。

一、合作是為了取長補短共用利益，一旦合作，一切的事務都必須要經雙方或多方共同商量決定，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做出決定，如此一來，時間和精力將會浪費在商量討論上，甚至是爭論辯論上，若一旦一方不妥協，結果就是兩敗俱傷不歡而散。 生命禪院目前雖不完善，但已經有一套系統的理論作指導，有一套相對成熟完美的實踐經驗作為建設發展的後盾，我們知道怎麼做，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所以，我們不願耗費寶貴的時光和精力與人討論、辯論、爭論。

二、作為一個社會團體，以有限的人數在一定的小範圍內就某個專案或目標進行研究探索和實踐，且不違背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法規及社會大眾的道德倫理准則是可以的，但一旦人數過於龐大，實踐的內容牽扯面很廣，那麼，會令政府擔憂，一旦令政府擔憂，就無法繼續存在和發展，也違背了我們作為社會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所以，我們不能與社會任何團體合作， 如果越來越多的社會人士和團體認可我們的理論和實踐，那麼，這種實踐活動必須要納入政府的管理和監督之下，這樣，我們的實踐活動不僅不會給政府和社會帶來困擾，還有給政府和社會帶來巨大的福利，這樣，一個社會團體或組織才有發展的廣闊前景並有持續的動力。 不論我們的動機多麼純正，不論我們的所為多麼有理由，決不能越過“政府雷池”一步，因為只有一切在政府的管理和監督下進行，一切才能井然有序，社會才能和諧並長治久安。

三、作為生命禪院的導遊，我喜歡“專制獨裁”，這是我性格上的優勢，也是我性格上的缺陷，我崇尚超人哲學，即要麼我聽你的，要麼你聽我的，絕不商量。 所以，生命禪院的所有理論由我一人完成，任何理論，我若不認可，絕不相信和執行，生命禪院的實踐活動，比如創建徹底的共產主義社區——第二家園，大小事務我一個人決斷，一個人說了算，從不搞民主，第二家園目前有三所分院，一百五十多人，從選址、環境規劃、建築設計、人員的調配分工包括一棵樹一株花種植在什麼地方什麼位置幾乎都是我一人說了算， 像我這種性格的人，天生不是合作的料，天生無法與人合作。

鑒於以上三個原因，生命禪院不與，也難與任何人和任何團體合作，敬請先生鑒諒。

此外，還有一個小原因，這就是我天生喜歡清靜和寧靜，不喜歡熱鬧和轟轟烈烈，天大的事情，我希望在風平浪靜和風細雨春雨潤無聲的狀態中進行，不願意通過大鳴大放轟轟烈烈動蕩不安辯論鬥爭中進行。

祝先生身體健康心情愉快！

201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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