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眾易犯規
雪峰
大家都如此,我也如此,這是一種犯規心理,這種心理若付諸實施,必將給自己埋下隱患遭之懲罰,雖然人類社會中“法不責眾”,但道之因果獎懲機制從來都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所以,人之言行要謹防從眾。
2018年10月30日早晨,我開車從溫哥華返回生命禪院加拿大生命綠洲途中,在高貴林地區一處學校附近被員警攔了下來,員警問我:“此處車速是多少? “我答:”30公里。 “警察將測速儀上的數位指給我看,46,員警告訴我:”罰款198元。 ”
罰得好! 我願受懲罰,因為此次懲罰糾正了我一直以來的一個從眾心理和行為,此處我往來十多次,每次前後車輛的車速都在40—50之間,開慢了,後面的車輛緊緊地跟著,等於在催促“開快點”,看著大家都開的比規定車速快,所以習以為常心安理得地認為車速在40——50之間是正常的,沒想到,在員警眼裡,我犯規了,必須受罰。
明知是錯誤的行為,但看到大家都這樣,自己也就這樣了,這就是從眾心理。
宇宙間一切事物都有被限定的規範,不論是明文規定還是約定俗成,不論是天機天條還是道德倫理,事物總會被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活動,總是有一定的標準讓萬事萬物萬象遵守,天馬行空無法無天肯定是不被允許的,我們需要謹守天賦的標準,需要恪守人間的法則。 但是,因為從眾心理,我們放棄了遵守天條和世間法則的文明要求,明知自己的行為不對,卻因為眾人如此,自己也毫無約束地跟隨了大眾的腳步,從而將自己的人生置於悲苦的生命無盡的輪迴長河中,難以返回天國故鄉。
生命是有層次之分的,不同的生命生活在不同的法則中,昆蟲、植物、動物、家畜、人就是不同的生命,各自遵守的法則也是不同的。 人是應當遵從文明法則的,當我們違背了文明法則而去模仿動物界的行為法則時,人就把自己劃歸為動物行列了,由此可以清楚地推導出,模仿動物行為的後果是,人就得嘗盡動物的辛酸。 而從眾心理和行為大都是在模仿動物的法則,幾隻狗在追咬一個人,其他的狗見了,不問青紅皂白都會追上去咬人,而人,凡事不追問緣由,不去分析是非,自己的心理和行為受大眾言行的左右,毫無疑問,其心理和行為與動物的心理和行為沒有本質的區別,由此可知,從眾言行屬於低級生命的特質,人一旦從眾,生命將不斷走向下界。
記得是2006年,在辛巴威奇屯圭澤地區,發生了一次哄搶事件,把當地一個叫OK的超市哄搶一空,參與哄搶的人大都是平時很老實本分的人,卻因為看到人們都在哄搶,也就參與了其中,我在當地有一個商店,所以當時我就在附近,親眼目睹了哄搶過程,被那種眾人行為震撼,也感受到了人們從眾行為的可怕。
其實,從眾行為是經常發生的,在中國發生的一浪接一浪的大眾行為浪潮就是典型的從眾行為,買車買房買股票買保健品等等,無不是從眾心理的反應,網路上海量的法官式革命式的跟帖無不是從眾行為,甚至許多官員的貪腐行為也是從眾心理的反映。
鬧處有災殃,凡是轟轟烈烈的事件背後都隱藏著災禍,而轟轟烈烈的事件都是人們的從眾心理造成的,可以說,大多悲劇都是從眾的結果。
當一個人前行沒有方向,奮進沒有目標時容易從眾。
當一個人沒有系統接受過神佛仙聖的教誨時容易從眾。
當一個人不想通過自己的勤勞努力而想通過投機達成所願時容易從眾。
當一個人貧病交加而又缺乏信仰時容易從眾。
當一個人沒有堅定的信念而總是遭受挫折時容易從眾。
從眾是容易的,從眾從表面上看是最安全的,但是,一旦從眾,生命的品質會下降; 一旦從眾,將會在自己人生之路,尤其是生命旅途上埋下隱患,說不定在拐彎處員警就會出現給你罰款。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每一個人,總有一天,必將為自己過去的言行承受必然的結果,靠“大家都這樣,我也這樣”的理由是搪塞不過去的,在道的面前,每一個人都是單獨的,人間可以“法不責眾”,在道中,法會責眾,也會責每一個單獨的個體。
如何避免從眾行為呢?
還是用老子的教誨吧! “俗人昭昭,我獨昏昏; 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
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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