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院問答之《上帝篇》~9(上帝對人類是否都一視同仁? )
禪院問答之《上帝篇》
上帝對人類是否都一視同仁?
上帝對人類中的所有成員都一視同仁,不論你是白人,還是黑人,還是黃人; 不論你是國王,專家,還是普通老百姓; 不論你是富翁,還是中產階級成員,還是窮人; 不論你是伊斯蘭教徒,還是佛教徒,還是基督教徒,上帝給予了同樣的機遇和權利,“開窗日月進,放眼遠山青,”不論是誰,只要你打開心靈的窗戶,只要你把眼光投向更遙遠的未來,你就能從身邊億億萬萬個自然現象中的任何一個現象中看到上帝的靈光,你將會獲得“至高無上,大徹大悟”大智慧。
上帝的公正體現在什麼方面?
上帝是唯一的、上帝無定形、上帝是中性的,所以,上帝是公正的。
一個法庭,若被好人控制,壞人都得倒楣,若被壞人控制,好人都得遭殃; 若被無產階級控制,資產階級就要受罪,若被資產階級控制,無產階級就要受苦; 若被神佛控制,魔鬼就會受制,若被魔鬼控制,神佛就將被壓制。
只有中性的,不偏不倚的,才是最公正的。
陽光普照大地,並沒有專照某些人,而是一視同仁地照在了眾人身上; 空氣充滿地球,「好人」「壞人」都可以自由呼吸; 地球上設置了充足的水源,使你我他都可以用最低廉的價格獲得對生命至關重要的水,這是多麼地公正公平啊!
假如上帝不是公正的,不這樣安排陽光、空氣、水源,有些人一定會象霸佔田地,礦山那樣霸佔陽光、空氣和水源,我們還有活路嗎!
上帝的另一公正之處是:不論什麼人,都得死亡。
假如有權有勢的人都不死,都能長命千歲,萬壽無疆,窮人還有希望嗎!
所以,任何一種想讓部分人益壽延年,老而不死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與上帝的公正背道而馳的,都是註定要失敗的。
人類試圖消滅疾病,想把霍亂、傷寒、天花、鼠疫、癌症等等消滅掉,簡直是在瞎搗亂,是在好心辦壞事,是在給上帝添亂。 你消滅一種,上帝不得不再創造一種,愛滋病、非典、特種空氣分子病等,看你人類有能耐,還是上帝有能耐!
因為不這樣,地球就承受不了。 試想,若疾病不消滅一些人,若地球上曾經生存過的人都活著,今天的我們還有足夠的地方生存嗎?! 就象一個美麗的公園,進去的人總得不斷出去吧,總得讓後來的人也進去觀賞觀賞吧,你進去了就不想出去,若大家都這麼想,這個公園能容納得了嗎? 後來者都無法進去,那對後來者公平嗎?!
有些人總希望“善良”的人得到比“邪惡”的人更多的東西,總希望上帝把“邪惡”的人都打入地獄,若不這樣,認為上帝就是不公正的。
這種天真的想法純粹是人的感情用事。 很少有人認為自己是邪惡的,不善良的,實際上,只要你是人,你就是邪惡的。 你殺死動物,吃它們的肉,難道不是邪惡嗎? 當你宰殺動物之時,對動物們無助的嘶鳴、無奈的抗議、生離死別的恐懼無動於衷、舉著明晃晃的刀子把利刃插入它們的胸膛或割斷它們的喉官,對動物們來講,你絕對不是善良之輩。
人類的愚昧和邪惡表現在什麼方面?
人類的愚昧表現在:不知道從哪兒來,又到哪兒去,一輩子迷迷糊糊,懵懵懂懂,該要的不要,不該要的卻沒命地追求,活著不知道為什麼要活,死了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人類的邪惡表現在:互相慘殺、相互欺壓、不敬神佛、自高自大、捕殺野生動物、污染江河湖海。 若上帝不是仁慈的,怎能允許我們在他創造的這個地球家園中胡作非為?
人類正在進行的生物基因工程,從人類自身的角度來看,是個偉大的、了不起的創舉,是有無限光明前程的事業,但從上帝的秩序來看,這是個極其危險邪惡的做法,有朝一日,人類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上帝若不仁慈,就不會向人類發出規勸和警示。
人類的愚蠢和目光短淺表現在哪裡?
人類的愚蠢和目光短淺表現在:只顧眼前利益和個人利益,而不顧長遠利益和全體利益。 人們寧願花時間和精力去掙錢或玩樂,而不願花時間和精力探討人生的意義,結果得到了幾十年的短暫快樂,卻失去了千年美好的生活。 就象人人都明白的道理:人人都誠實,人間就是天堂。 可人人都耍小聰明,都希望別人誠實,自己例外,結果人類沒有幾個真正誠實的人,都是聰明人,但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僅把人生搞的一塌糊塗,也失去了美好的前程。
讓一個人終生享福真得好嗎?
讓一個人終生享福,為所欲為,看起來挺不錯,實際上是讓你透支你的福分,你得到的越多,你損失的越慘。
普通人都知道,抬的越高,摔的越重,爬的越陡,跌的越慘。
宇宙的一切都是對立的統一,得到的和失去的最終是相等的,失去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得到的越少,失去的越少。 印度的一種宗教提倡苦行,並不是愚昧無知,靠石油生意發家的洛克菲勒把幾億美元捐贈給慈善事業,自己只留下一個零頭,並不是老糊塗了,功夫明星李連杰把做廣告掙的錢捐獻給佛教,並不是錢多得實在沒辦法花了。
他們已經悟出“道”了,有智慧了。
為什麼說上帝是超能的?
整個宇宙是一個各種能量的集合體,這個能量集合體中有一個能量團。 集合體與能量團的關係恰如雞蛋蛋清和蛋黃的關係,在這個能量團(蛋黃)中,有一個體積很小的能量胚,這個胚中又有一個更小的胞核,它就是宇宙的神經中樞,是能量的意識體,是宇宙的思維區,也就是上帝。
能量本身是沒有思維意識的,原子彈爆炸後釋放出來的巨大能量能殺死“壞人”,也能殺死“好人”,能摧毀國王的宮殿,也能夷平平民的茅房,就是因為能量是無意識的。
能量是威力無比的,但比能量更厲害的是思維,也就是說,製造原子彈的科學家們的思維比原子彈更厲害。 能量團中的小小的胞核--宇宙的神經中樞--上帝,比宇宙的總能量更厲害,所以說,上帝是超能的,超越能量的。
上帝的智慧體現在哪裡?
上帝高超的智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建立宇宙秩序
宇宙秩序主要體現在:1。 巨集觀天體運行秩序。 如法旋系、旋河系、銀河系、恆星系等的有序運行。 2。 微觀物質結構秩序。 如分子、原子、電子、質子、核子、介子、超子、變子等的有序運行。 3。 生命的輪迴秩序。 如人的靈性上升到一定的度就可以成仙、成佛; 下降到一定的度就可以成狗、成豬、成樹等; 做人階段若靈性既不上升,也不下降,就可以繼續轉世為人。 同理,一頭牛,根據靈性的升降,可以成人或成其他動物; 一個仙,上則可成佛,下則可成人。
設計生命結構
生命的結構主要指各種生命的遺傳基因。 基因就象是沒有暴光的照片底版,是可以不斷重複拷貝的。 各種生命的基因(底版)相互不同,人的基因與豬的基因不同,貓的基因與鳥的基因相異,柳樹的基因與桃樹的基因有別,玫瑰的基因與牡丹的基因互差。
一般來講,基因的特性是:同性相容,異性相斥。
比如,黃種人與黑種人與白種人的基因屬於同性,同性相容,所以相互可以通婚生育。 但人與動物與植物的基因屬於異性,異性相斥,所以,人與動物與植物相互不能交配,即使交配,也生育不出什麼生命來。 牛、羊、狗、貓、豬、雞、虎、豹、鹿、鼠、蛇、獺等等,等等雖說都是動物,但它們的基因不同性,所以相互無法交配繁殖。
但有少數生命的基因結構相近,人與猿、馬與驢、狼與狗、雞與孔雀、蘋果樹與梨樹等相互可以交配嫁接,但生出的生命不是原來“父母”的形態,且後代無生育能力。 如人與猿交配能生出「野人」,「野人」再無生育能力; 馬與驢交配能生出「騾子」,「騾子」再無生育能力; 狼與狗交配能生出「桀」,或叫「狽」,但「桀」再無生育能力; 雞與孔雀交配能生出「鳳凰」,但「鳳凰」無生育能力; 蘋果樹與梨樹可以相互嫁接,能長出「蘋果梨」來,但「蘋果梨」的種子再無法繁殖等等。
人與猴子雖然在形態上有相似形,但基因結構不同,所以人與猴子不能交配,即使交配,也生育不出任何東西來,這也就是為什麼人不是猴子進化來的原因,當然我們也不能說猴子是由人退化來的。
知曉過去未來
宇宙中的一切都是按照規律運行的,不論是天體的運行、生命的成長,還是滄桑的變遷、人世的變化,都逃不出規律的制約。
知道事物運動變化規律的人知曉未來。
人類已經能預知幾百年後日食、月食的時間,知道幾萬萬年後某日的天幹地支和五行定數,知道幾星期後氣象的變化和氣溫的高低,知道一個人生下來后,過18年才能成長為一個青年。 高明的醫生,能依據病人的癥狀大約地知道其死亡的日期,有些有特殊才能的人能計算出一個人的壽數,就象告訴毛主席“99”和“8341”之數的“道士”。
宇宙中的一切都是因果關係、都是必然、都是規律,萬事萬物都有定數,都有開始和結束,所以,越有智慧,越知道宇宙的奧妙。
知曉宇宙一切事物過去未來的是上帝,知曉絕大多數事物運行變化的是神魔,知曉人的過去未來的是佛,人由於基因結構的限制,永遠也達不到知曉一切的水準,就象圓周率的數位一樣,人永遠不知圓周率小數點後數位的終結在哪裡,到底是無限的,還是有限的,是迴圈的,還是不迴圈的。
人雖然永遠達不到上帝的智慧水準,但可以達到神佛的智慧境界。 問題是,當我們達到神佛的智慧境界的時候,就無法做人了,也不想做人了。 普通人,是在求生,有了神佛智慧,就不求生了,而開始求死了,生已經毫無意義,而死才與生命攸關,死的好,起碼可以去千年界,若死的不好,來生還得受罪。 而人的“快樂”和“幸福”就在於無知,就在於懵懵懂懂,一旦有知了,苦惱和麻煩將會接踵而至,作為人的“快樂”和“幸福”已經引不起絲毫的熱情,將會認識到人的一生是一場悲劇,就象一個人看到小鹿在歡快地蹦蹦跳跳,但周圍都是狼蟲虎豹,小鹿由於無知,才會“快樂”“幸福”,若知道自己面臨的各種危險,無論如何也快樂不起來。 而作為人,無論小鹿的生活多麼快樂幸福,也永遠不想變成一隻小鹿,就象神佛永遠不想變成人一樣,除非這個人來自高層生命空間,賦有某一個特殊的使命。
什麼是佛法?
釋迦牟尼在《金剛經》中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又講:”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還講:「不應住法生心」。 “這就明確地教導我們,要認識佛法,首先要放棄法,不能執著於法,無法之法才是佛法,有法之法不是佛法。
什麼是法?
法就是上帝管理宇宙和生命有效運行的秩序或客觀規律,物理學中的公式、化學中的分子式、數學中的方程式、生物學中的結構式、生命學中的因果式等等就是法。 一切法都是佛法,一切法都是由上帝設計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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