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三分院駐地哨灣村村委會李副書記的公開信

雪峰

李副書記你好!

你今天中午給我來電說我們與房東楊先生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三分院駐地的財產屬於哨灣村所有,哨灣村有權收回自己的財產,並要我明天到達三分院跟你們商談,我請求你推遲,因為明天我根本來不了,臨滄離楚雄需要七個小時的車程,此外,最近要接待外國來賓,我只能20號以後才能來三分院,對此,你在電話中說這個你們不管,若我明天不來三分院商談, 你們就當我們棄權處理。

說實話,你的這個電話通知比法庭傳票更厲害。

咱們打開窗戶說亮話,你們的目的就是想攆我們走,但是,你們的做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我已經明確地表過態,只要你們的補償合理合情合法,我們願意配合,儘早搬遷。

但是,你們是怎麼做的?

1.你們首先通知我們政府要徵用土地,但你們既不出具政府檔也不給一個書面通知。 今天你的電話通知說村委會要收回財產,到底是政府徵用,還是你們村委會要收回?

2.我提出一個合理補償要求供思索討論,但你們既不坐下來與我們商討,也不提出建議,而是直接以命令的方式要我們執行,且要我們把地面上建造的蓄水池和化糞池搬走,請問,地面上用水泥鋼筋建造的蓄水池和化糞池如何能搬走?

3.因為你們出的補償款太低,我們拒絕搬遷,為此,你們就把通往三分院的道路挖斷,通向三分院的電源線和電話線切斷,並推倒大門圍牆,我不知道你們的這種做法是不是違法行為,但至少作為村委會不應該用這種辦法來處理問題吧?

4.今天你的電話通知不合情,即使法庭傳票也要考慮當事人能否及時趕到,至少要給予緩衝時間,你卻通知說明天不到就當我們棄權處理,這明顯地,就是故意刁難強行要按照你的意志行事。

李副書記,建議你學習一下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的一系列講話和指示,不要因為有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權力不是一個人可以為所欲為的法器,而是為人民服務的職位,要知道,作為總統的薩達姆都可以上絞刑架的,這證明權力是不能濫用的。

當然,我相信你有權力和能力可以糾集一些人強行把我們趕出去,我們不會反抗,已經斷路斷電半年了,接下來無非是燒房子,打人。 來打吧! 我們保證不還手。 我們將始終堅持最文明的方式處理一切問題,自從我們走上這條建設共產主義社區的道路,生死早已置之度外,當年,無數的共產黨員和革命志士們為了實現共產主義犧牲了他們寶貴的生命,為了實現人類最崇高的理想,我們也願意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

請捫心自問,把我們強行趕出去后,你們就能心安理得地享受我們這幾年辛辛苦苦建造出來的世外桃源而毫無愧疚之心嗎?

先生,你不具備商談事務的文明素養,建議讓你們的核心人物出來與我們坐下來平心靜氣地商談,儘早和平地處理好面臨的問題吧!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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