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院動態報導(2)

雪峰

今天繼續跟村民代表們交流商談,今天參與的村民代表一共19人,整個過程氣氛依然是友好的,沒有任何大的爭論。 村民們就一個主題,問我們具體什麼時候搬走,並且要儘快搬走,其他的基本不談。

我的態度和要求是:

1.我們一定要搬走,既然村民們不歡迎我們呆在這裡,我們呆下去也沒有意思,最近英國客人和日本客人已經到家園,西班牙客人和馬來西亞客人即將到,以色列客人也很快到,我沒有時間耗下去,爭取今天解決這個問題;

2.村民們只要求的是要回土地,這裡的財產全是家園的,財產怎麼處理,你們若願意要,我們談個價,若不要,我們只好把房子全部拆掉,把門窗等拉走,村民代表說,他們是有覺悟的,我們的一磚一瓦都不要,要我們拉走,並且友好地說他們的村民們願意無償幫助我們拆房子搬傢俱;

3.我說我們很快搬,但因為我們與房東之間的合同依然有效,現在你們不讓我們居住生活在這裡,我要求你們全體村民代表給我們寫一個搬走的通知,並且簽上你們的名字,寫上身份證號碼,對此,他們全然否決。 接著我說,還可以用這種辦法,因為我找不到房東,你們通知房東,讓房東來談與我們如何解除合同的事宜,對此,村民們說這不管他們的事,是房東楊先生與我們之間的事,他們說他們只想知道我們哪一天搬走。 沒辦法,我又提出一個建議,我說你們說我們與房東楊先生之間的合同是無效的非法的,合同是否非法,需要政府相關部門認定,如果你們到法院去裁定一下,如果法院說這個合同是非法的,我們立即搬走,不再說什麼,對此,他們說根本不可能,法院不是給公證的地方。

協商陷入了僵局。

快到6點了,村民們依然等待我們什麼時候搬走的答覆,說若不答覆,他們不走。

此時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長來了,局長給村民代表們做了工作,他們才走了。

他們走後,公安局副局長又給我提了幾個中肯的建議,協商明天繼續。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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