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諸法有我
雪峰
佛學有一個概念,叫“一切事物皆無自性(諸法無我)”。 這個概念對耶? 錯耶?
如果從宇宙的道性來講,「諸法無我」的概念是正確的,萬物無自性,只有道性。
但是,如果去掉了自性,無“我”了,一切就失去了意義,就如宇宙沒有了生命,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所有價值。
正是因為有自性,萬物才呈現出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千姿百態、變化萬千的生命奇觀和自然萬象,若一切事物失去了自性,宇宙就歸為混沌。
正是因為諸法有我,生命才體驗到大自然給予的愉悅和激情,才會在滄桑變遷中享受生命的悲歡離合、曲折起伏,“我”才能產生對未來美好生活的嚮往,才有動力去探索和創造,若諸法無我,生命將不存在。
“我思故我在”,沒有了“我”,就等於沒有了意識思維,沒有了意識思維,宇宙歸於零。
一切事物皆有自性,草有草性,花有花性,山有山性,水有水性,人有人性,佛有佛性,哪一個事物沒有自性? 即使在同一序列內,比如人這個序列內,張三有張三的自性,李四有李四的自性,千人千面,萬人萬心,差異的起源皆源於自性,若一切事物皆無自性,哪來分別?
“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若無“我”哪來的“心”? 哪來的「識」?
賽斯的核心理念是「實相由我造」,若無「我」,哪來的實相?
佛陀教導我們要「無我相」,那是啟發我們先放下我執,只有把“我”的執見、偏見、陋見拋棄了,才能看到事物的本來面目,看到自性如來,才能在36維空間中“天馬行空,自由往來”,才能從一切藩籬和桎梏中把自己解放出來,才能從萬象變化中解脫自己,從而獲得涅槃,擁有無上正覺,而這一切的目的,最終是為“我”服務的。
老子的“無為”不是什麼也不為,“無為”的最終目的是“無為而無不為”,這與“無我”而“處處有我”是一個道理。
我們知道,一切實相是自我意識的投射,量子力學中的那個“觀察者”就是“我”,微觀世界的運動隨著“觀察者”的“觀察意念”而運動變化,日本科學家試驗的那個“水分子結晶”完全與“觀察者”的意識關聯,萬象給人的感覺與“我”的心態和情緒密切相關,在一個小集體內,比如家庭和朋友圈內,“我”就是團體和諧與否的因數,“我” 的一言一行直接牽扯到這個小集體的情緒變化...... 這就是說,“諸法有我”。
當人說“我已達到無我的境界”時,恰恰說明瞭“有我”,若“無我”,哪來的“無我境界”?
當人說「自我盡失,心曠神怡」時,恰恰說明「有我」,若「無我」,哪來的「心曠神怡」?
當人追求無上正覺,想去極樂世界時,恰恰是因為“有我”,若“無我”,誰去極樂世界?
禪宗六祖慧能在「風動、幡動、心動」問題上說不是幡動,也不是風動,而是人心在動,這就是說正是因為有“我”,才看到了風吹幡動,若無“我”,不論是幡,還是風,都不存在了,從這個意義上講,諸法有我,若無我,諸法將不存在。
每日每時,時時處處,正是因為「有我」,才體驗和感受著生命的悲歡離合潮起潮落,才展現著生命的風采和生活的絢爛,若無我,怎麼體驗?
“我”有“小我”和“大我”之分,“小我”的“我”,體驗到的是無盡的苦惱和磨難,“大我”的“我”,感受到的是無量的開心和歡樂,如何從“小我”走向“大我”,才是我們修行修鍊的目標,純粹的“無我”,那是在走向頑空,走向消極,走向絕滅。
提高認識,轉換思維,完善意識,爭取開法眼佛眼,就會看到一切事物皆有自性,就會看到“我”的法身遍佈一切法中,諸法有我,就會體驗極樂情景。
不僅要向上看,還要向下看,不僅要站在植物動物的角度上看人和神的世界,還要站在人和神的角度看植物界和動物界,最後遍觀一切法界,如此,就會獲得渾沌思維,才會明白一切事物的真相,才會遊刃有餘,獲得神仙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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