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補償“青春損失費”

雪峰

昨天讀一篇文章,其中一個情節是岳母逼女婿賠償女兒的“青春損失費”。 也常常聽到夫妻吵架或離異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補償她或他的「青春損失費」。。

這叫蠻橫不講理!

每個人的青春是自己度過的,難道有人能替他人度青春嗎?

退一步講,雙方在一起,不管是贏利,還是損失,青春的感受都是自己體驗的,誰剝奪了誰?

有人說:“我把青春獻給了......”

這是你願意的啊! 既然是「獻給」,那就是情願付出,怎能又出現「補償」的問題? 難道這「獻給」一開始就是一個圈套,一個陰謀?

如果我們以後聽到誰叫喊她的或他的“青春損失費”,就知道,這叫撒潑。 這個人蠻橫不講理。

同樣,若有人說:「誰誰誰耽誤了我的青春。 “同樣是蠻不講理,難道你自己沒長腦子?

誰應補償「青春損失費」? 跟自己的父母要去。 因為自己的父母沒有能耐把你教育成人。

200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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