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負能量之和為零法則適用範疇

雪峰

我在探索宇宙起源和宇宙能量平衡,尤其探索天理天機及道的公正性原理時發現了這個法則,即“正負能量之和為零。 ”

有正宇宙,就有負宇宙; 有正能量,就有負能量; 有正電子,就有負電子; 有人,就有反人; 有神,就有魔; 有天堂,就有地獄等等,這個法則表明,付出的和獲得的是相等的,或者說,付出+獲得=零。

這個法則就是宇宙的平衡機制,以保證任何事物的發展不會走向極端,這個平衡機制就是天理,也是道的公正性的體現。 明白和應用這個法則,就知曉了天機。

現在出現了一個問題,既然正負能量之和為零,那麼,幸福+痛苦=零嗎? 愛+恨=零嗎? 殘忍+仁慈=零嗎? 享受+受罪=零嗎? 等等。

有一個很明顯的事實好像證明這個法則只適用於能量範疇,不適用於其他範疇,這個事實就是極樂界仙島群島洲的天仙能永恆的享受美好而沒有煩惱痛苦,更不會受苦受罪; 而深陷在地獄的許多生命是「萬劫不復」的,要承受永恆的痛苦; 從單個生命體而言,正負能量之和為零法則是不成立的,不存在幸福+痛苦=零的公式。

這就是說,正負能量之和為零法則適用於宏觀,不適用於微觀; 適用於整體,不適用於個體。

果真如此嗎?

讓某一個或某些生命無緣無故地永久地享受美好生活,讓某一個或某些生命無緣無故地永久地遭受痛苦和折磨,這可能嗎? 如果可能,天理何在? 宇宙的公正性又何在? 如果不可能,原理何在? 是不是非要經過遭受痛苦折磨才能享受到美好幸福生活呢? 非要吃盡苦頭才能去天國呢?

我所認識和瞭解到的原理是,正負能量之和為零法則適用於一切領域,既適合於宏觀領域,也適合於微觀領域,既適合於整體,也適合於個體。 沒有無緣無故的福可享,也沒有無緣無故的罪可受,要想永久地享受天國的福利,一定要具備天國對生命的要求標準,這個標準主要取決於如下三項。

一、生命品質必須達標。 二、具備足夠的功德,即資本。 三、無塵緣,無債務。

要具備以上三項標準,實際上是一個非常艱難痛苦的過程,僅此意義上說,幸福+痛苦=零是成立的。 一旦達標,即可享受永久的幸福,但達標的可能性極小,人類中若有百分之一的人達標已經是奇跡了。

如果不達標,必然是承受永無休止的苦難和折磨,輪迴不已,沒有出頭之日,因為我們會發現,我們一邊遭受著痛苦和折磨,一邊卻在享受著短暫的幸福和快樂,這猶如一個人,每天上班掙錢,每天把掙的錢花光,天國的銀行里攢不下一分錢,哪有錢去天國享受美好生活呢?

有人埋怨上帝不公,說老百姓在受苦受難受罪,上帝怎麼就不解除老百姓的苦難呢?

我問「哪一個老百姓願意聽從上帝的召喚走上帝之道呢? 你能找出一個來嗎? 一邊不聽從上帝的召喚,一邊又埋怨上帝不公,這能怪罪上帝嗎? ”

或許有人要問,「那些富翁,也沒遭受很多痛苦和折磨,卻享受著豪華生活,正負能量之和為零法則怎麼就失效了呢? ”

法則並沒有失效,之所以你看到法則失效,一是你沒看到他們承受的壓力和磨難,二是你沒看到他們的未來。 他們承受了比普通大眾更多的風險壓力和絞盡腦汁的心理和精神折磨,所以他們應當享受物質的富足,但他們的未來很慘; 越是有錢的人越要承擔大自然遭受破壞的責任,錢越多,罪越大; 個人擁有的物質財富越多,罪業越深重,未來受到的懲罰越嚴重; 所以千萬不要忌妒和羡慕有錢人,反倒要可憐他們。

總之,宇宙正負能量之和為零法則適用於一切領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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